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
按照《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评价考核办法》(皖地用改办〔2023〕6号)要求,我厅依程序开展了2023年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成效评价考核工作。经市级自评推荐,省级材料初审、数据复审、集体决策,现将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是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。如有异议,请与厅利用处联系。
2023年度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评价考核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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